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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周慧兴同志任职的通知

主动公开

2013.09.18

各村(居)、公司、事业单位,机关各办:

经研究决定:

周慧兴同志试用期已满,任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任职时间自20127月起算。

特此通知

  

  

华新镇人民政府

2013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