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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QE6001000-2018-005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发文字号: 华府〔2018〕11号
发文日期: 无
公开主体: 无
发布日期: 2018.02.08
根据《关于促进本市公益性劳动组织转制指导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7〕76号)精神和青浦区关于公益性劳动组织转制工作的意见,经研究决定,成立以下组织:
成立上海青浦区华新镇社区助老助残服务社;
成立上海青浦区华新镇华锦林业养护服务社;
成立上海青浦区华新镇华翼综合管理服务社。
特此通知。
华新镇人民政府
2018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