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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上海青浦区华新镇民办非企业组织的通知

QE6001000-2018-005

主动公开

华府〔2018〕11号

2018.02.08

根据《关于促进本市公益性劳动组织转制指导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7〕76号)精神和青浦区关于公益性劳动组织转制工作的意见,经研究决定,成立以下组织:

成立上海青浦区华新镇社区助老助残服务社;

成立上海青浦区华新镇华锦林业养护服务社;

成立上海青浦区华新镇华翼综合管理服务社。

特此通知。

 

华新镇人民政府

2018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