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届四次第07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无
主动公开
无
无
2024.11.29
夏卫锋等4位代表提出“关于进一步合理优化违法用地认定及整改标准的建议”。我局依法依规开展卫片执法工作,对于下发的线索图斑严格按照卫片执法工作以及本市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核查整改处置。“104地块”是根据远期规划确定的,在未取得合法合规用地手续的前提下,土地性质仍属集体农用地,在“104地块”范围内实施的各类用地行为,仍应按照土地管理法、本市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在土地卫片执法工作中,对于以上范围内的新增非农化违法用地应从严查处整改,包括无手续的便民停车场等新增建设用地等;对于非粮化违法违规问题,按照本市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定实施分类处置,督促整改。区局作为负责落实行政区域内规划资源执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及时对接各职能部门、各街镇及市规划资源局,对各街镇在卫片执法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和需求,及时向上级部门进行了反馈和沟通,协同解决。经协调,市规划资源局正在积极探索激活利用村庄范围内的非建设用地等的通道,目前执法上已明确“203”村庄范围内属于村民生活所需要的配套公共设施(不包括建筑物)的图斑可暂不处置。同时,也请属地街镇主动积极地反馈存在问题的具体案例和合理建议,以便区局及时向市级部门沟通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