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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区级电子云统筹建设的请示

QA5301000-2020-82

主动公开

青科委〔2020〕82号

2020-06-17 13:19:16

上海市青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0.06.17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文件









青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文件



青科委〔2020〕82号                                 签发人:张宏洲



关于进一步加强区级电子云统筹建设的请示


青浦区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两级电子政务云统筹建设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市区两级电子政务云集约高效建设,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一网通办”和“一网统管”应用,现将统筹建设情况请示如下:

一、统筹建设原则

充分利用现有区级电子政务云基础设备(华为云架构)。区科委于2020年初启动了青浦区政务云五期扩容项目,截止5月底,项目建设工作在有序推进中。目前已完成五期云所有设备的搭建配置调试,及四期云的整体迁移验证工作。下阶段还需完成四五期云融合、通过三级等保测评、二三期云整体迁移验证等工作。五期建设完成后,不再增加自建云资源,将使用市级电子政务云采购的三家云服务商的云服务,推进市区两级电子政务云基础设施共建共用。

二、统筹建设方式

对市级云资源需求按市政府办公厅会同市经信委、市财政局确定的最终服务单价,采用先用后付、按实结算的方式申请使用,云服务资费自行结算。

三、安全管理职责

按照“安全管理责任不变、数据归属关系不变、安全管理标准不变的”的原则,青浦区科委负责本区政务云服务的资源管理、数据管理和平台安全管理,各使用单位负责上云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

妥否,请批示。


附件:1.青浦区电子政务云五期资源详情

2.区级电子政务云整合方案



                    


青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0年6月17日



(联系人:张骏    联系方式:69730990)



















抄送:

青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6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