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区级电子云统筹建设的请示
QA5301000-2020-82
主动公开
青科委〔2020〕82号
2020-06-17 13:19:16
上海市青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0.06.17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文件
青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文件
青科委〔2020〕82号 签发人:张宏洲
关于进一步加强区级电子云统筹建设的请示
青浦区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两级电子政务云统筹建设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市区两级电子政务云集约高效建设,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一网通办”和“一网统管”应用,现将统筹建设情况请示如下:
一、统筹建设原则
充分利用现有区级电子政务云基础设备(华为云架构)。区科委于2020年初启动了青浦区政务云五期扩容项目,截止5月底,项目建设工作在有序推进中。目前已完成五期云所有设备的搭建配置调试,及四期云的整体迁移验证工作。下阶段还需完成四五期云融合、通过三级等保测评、二三期云整体迁移验证等工作。五期建设完成后,不再增加自建云资源,将使用市级电子政务云采购的三家云服务商的云服务,推进市区两级电子政务云基础设施共建共用。
二、统筹建设方式
对市级云资源需求按市政府办公厅会同市经信委、市财政局确定的最终服务单价,采用先用后付、按实结算的方式申请使用,云服务资费自行结算。
三、安全管理职责
按照“安全管理责任不变、数据归属关系不变、安全管理标准不变的”的原则,青浦区科委负责本区政务云服务的资源管理、数据管理和平台安全管理,各使用单位负责上云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
妥否,请批示。
附件:1.青浦区电子政务云五期资源详情
2.区级电子政务云整合方案
青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0年6月17日
(联系人:张骏 联系方式:69730990)
抄送:
青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6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