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擘画绿色发展新蓝图,共建美丽中国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 2025年08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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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国家战略,高质量推进示范区“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与重大生态项目谋划,8月8日,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以下简称“示范区执委会”)生态和规划建设部副部长李程率队赴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开展专题调研,并就 “十五五”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展开研讨,旨在深化区域协同,共谋示范区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新篇章。示范区执委会及其编制单位、青浦区生态环境局分管领导、各科室负责人及青浦区规划编制单位参会。

调研座谈会上,青浦区规划编制单位汇报了“十五五”生态环保规划面临的形势、挑战和主要任务。随后,青浦区各科室负责人、示范区执委会规划编制团队,围绕规划衔接、目标协同、制度创新、项目实施等关键议题深入交流研讨。

李程副部长充分肯定青浦区前期工作,并就规划编制提出五点战略指导建议:一要提高站位,服务国家战略。 要坚决落实国家关于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的战略部署,全面贯彻上海市委书记陈吉宁同志调研青浦区时提出的具体要求,确保规划定位与国家战略同频共振。二要坚守底色,彰显生态价值。始终将“生态绿色”作为示范区的立区之本和发展底色,在强化生态空间保护与修复的同时,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创新路径,让绿水青山源源不断地转化为金山银山。三要聚焦突破,强化制度创新。紧紧围绕国家赋予示范区的“一田三新”使命,聚焦跨域生态共保联治的难点堵点,结合青浦、吴江、嘉善(两区一县)的实际需求,在生态环境管理制度、标准、监管、补偿等方面勇于探索、先行先试,形成更多可复制推广的制度成果。四要项目牵引,夯实研究支撑。扎实推进一批具有标志性、引领性的区域重大生态环保工程项目前期研究和落地实施。积极推动相关重要课题研究,支持新型生态环境研究机构在示范区落地生根,为规划实施提供坚实的科技和智力支撑。五要把握机遇,深化区域协作。充分利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历史性机遇,进一步打破行政壁垒,深化区域生态环境共保联治,构建更加紧密高效的跨区域协作机制,合力提升区域生态环境整体韧性。

青浦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陈峰感谢执委会提供的高层次交流平台,并表示期待青浦区规划核心内容深度融入上海市及示范区整体规划体系;希望后续保持密切沟通,深化务实合作,协同推进区域高水平保护。

本次调研凝聚了规划编制共识。区生态环境局表示将全力配合后续工作,深化战略协作,共绘示范区“十五五”生态环保蓝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