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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朱家角镇2020年度“三大整治”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QF0313000-2020-002

主动公开

青朱府〔2020〕22号

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人民政府

2020.05.06

各村、居、工业园区:

为落实《朱家角镇2020年度“三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统一考核标准和流程,全面完成“三大整治”目标任务,镇生态办牵头制定了《朱家角镇2020年度“三大整治”工作考核办法》,现印发你们,望贯彻落实。

青浦区朱家角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9日

朱家角镇2020年度“三大整治”工作考核办法

为全面贯彻镇党委镇政府关于“三大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朱家角镇2020年度“三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强化“三大整治”的村居属地管理主体责任,提高工作主动性,构建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促进我镇“三大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全面完成“三大整治”目标任务。为此,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统一考核标准和流程,考核结果全程公开透明。

(二)突出工作实效。人居环境突出整治成效和常态长效管理实效;生态环境突出新增违建防控成效和存量违建治理成效;公共安全突出重点区域整治实效和重特大事件发生情况。

(三)注重结果运用。考核结果纳入镇党委镇政府绩效考核,与镇财政转移支付和以奖代拨挂钩,作为年度立功竞赛参照依据。

二、适用范围

全镇各村、居、工业园区。

三、考核内容

考核由工作实效、完善体制机制、扣分项目、加分项目等四个方面组成(详见附件)。

(一)工作实效(90分)

全面完成人居环境、生态环境和公共安全整治任务的得85分;按时办结市民信访投诉案件、媒体曝光案件、领导批示件、部门转办案件、以及市、区和镇三级督办案件办理的得5分。

(二)完善体制机制(10分)

组织架构健全、制度机制健全、各类材料、数据和信息上报及时的得6分;无安全生产死亡责任事故、无重大群体事件或重大社会事件、无个人极端事件发生的得4分。

(三)扣分项目

在推进“三大整治”工作中出现被上级领导点名批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的。

(四)加分项目(20分)

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上报信息被市、区级主管部门录用的;典型案例或先进经验被市、区级主管部门转发或被市、区级以上媒体报道的;被区、镇列为典型示范的。

四、考核方式

考核按照日常督查、专项检查、信访投诉、领导意见等综合各方面情况,根据《朱家角镇2020年度“三大整治”工作考核评分细则》进行评分。“三大整治”工作考核成绩在第四季度末汇总,测算分数,按得分高低确定等次。

五、结果应用

(一)纳入对村、居领导班子年度绩效考核;

(二)作为镇对村居财政转移支付和“以奖代拨”依据之一;

(三)作为各类立功竞赛参考依据之一。

附件:朱家角镇“三大整治”专项行动考核验收评分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