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电梯检验检测网上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3-12-25
青浦区各电梯使用单位、电梯检测机构:
新修订的《上海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TSG T7001—2023,以下简称新版《检验规则》)《电梯自行检测规则》(TSG T7008—2023,以下简称《检测规则》)已陆续发布施行,为进一步规范本区电梯检验检测工作,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电梯检验检测工作的通知》(沪市监特种[2023]351号)相关规定,本区电梯检验检测全部实行网上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验和检测区分原则
下一次检验检测日期在2024年1月1日(含)之后的电梯,电梯定期检验和自行检测工作严格按照新版《检验规则》《检测规则》执行。具体如下:
1、定期检验周期。
(1)15年以内的电梯,分别在第1、第4、第7、第9、第11、第13、第15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
(2)超出15年的电梯,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
(详见新版《检验规则》)。
2、检测周期。
电梯安装监督检验合格后,在按照新版《检验规则》规定应当实施检验之外的年份,每年进行自行检测。(详见《检测规则》)。
上海特检网上服务平台(http://cs.ssei.cn:8193,以下简称“特检平台”)根据《检验规则》《检测规则》规定明确电梯检验检测年份。
二、检验、检测申报
为了确保本区电梯检验检测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检验、检测申报方式如下:
1、电梯使用单位全部通过“特检平台”申报电梯定期检验和自行检测,注册、申报方式请见附件。
2、区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停止受理线下检验申报,并将在受理大厅设置电脑开展线上申报帮办窗口,需要帮办的电梯使用单位请提前完成特检平台注册。咨询电话69206477,69206476。
附件:“特检平台”注册、申报流程(电梯)
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