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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青浦区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承发包工作规程》等文件的通知

QB41040002021002

主动公开

青建管〔2021〕12号

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21.01.13

各有关单位:

    根据区府办《关于废止<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建设管理委关于进一步规范青浦区公共资金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等文件的通知》(青府办发〔2020〕71号)文件精神,原青府办发〔2016〕50号文及青府办发〔2016〕51号文正式废止,其配套文件《青浦区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承发包工作规程》(青建管〔2016〕107号)等3个文件从即日起废止(目录见附件2)。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废止<进一步规范青浦区公共资金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等文件的通知》(青府办发〔2020〕71号)

2.废止的文件目录

 

                   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1年 1月 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