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字号

打印

关于延长《上海市 <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有效期的通知

QA4306017-2020-001

主动公开

沪教委规〔2020〕10号

2020.04.26

各高等学校,各区教育局,各直属单位(学校):

  经评估,2001年6月22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印发<上海市<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沪教委人〔2001〕40号)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4月30日。

特此通知。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2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