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方向项目谋划要点分析 2025-02-10
一政策背景
智慧城市是科技发展的产物,更是未来美好生活的蓝图。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要深化城市建设、运营、治理体制改革,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2024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等四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化智慧城市发展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7年,全国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取得明显成效,形成一批横向打通、纵向贯通、各具特色的宜居、韧性、智慧城市,有力支撑数字中国建设;到2030年,全国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全面突破,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面提升,涌现一批数字文明时代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中国式现代化城市。2024年12月初,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韧性城市的意见》,文件指出要坚持科技创新、数字赋能,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深度融合,以信息平台建设为牵引,以智能设施建设为基础,以智慧应用场景为依托,推动城市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构建智能高效的新型城市基础设施体系,持续提升城市设施韧性、管理韧性、空间韧性,推动城市安全发展。到2027年,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对韧性城市建设的支撑作用不断增强,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到2030年,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推动建成一批高水平韧性城市,城市安全韧性持续提升,城市运行更安全、更有序、更智慧、更高效。
二重点任务和实施路径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为了实现建设高水平智慧城市和韧性城市的发展目标,首先要开展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工作,具体建设内容包括完善数字化基础设施、提升城市精细化治理水平、推动体制机制创新等几方面,其他内容还包括以下几项:
(一)建立城市数字化共性基础
(二)培育壮大城市数字经济
(三)促进新型产城融合发展
(四)推进城市精准精细治理
(五)丰富普惠数字公共服务
(六)优化绿色智慧宜居环境
(七)提升城市安全韧性水平
(八)建设完善数字基础设施
(九)构建数据要素赋能体系
(十)推动数字化协同发展
三资金来源
2024年,国家发行的超长期特别国债对于科技创新和数字经济领域给予了重点支持,包括绿色智能数字基础设施、城市安全能力建设、培育壮大数据和数字产业生态等领域,此外,设备更新方向也对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以及园区的数字化改造给予了一定支持,预计2025年支持额度还将进一步加大。根据最新政策消息,中央预算内资金、专项债对于数字经济和新型城镇化建设也将进一步倾斜。
四谋划方向
根据相关部委的最新政策文件,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方向谋划的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城市数字化基础设施方向:包括数字孪生城市建设、城市信息模型建设、城市国土空间信息管理利用建设等方向;
(二)城市数字经济发展方向:包括智慧金融、智慧文旅、智慧物流、智慧康养、智慧水利等项目以及园区和企业的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等方向;
(三)新型产城融合发展方向:包括智慧新城、智慧街区、智慧商圈等方向;
(四)城市精细化治理方向:包括“一网统管”建设、公共安全、规划建设、城市管理、应急通信、交通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民情感知以及城市信用体系建设等方向;
(五)数字公共服务方向:“一网通办”建设、智慧餐饮、智能出行、数字家庭、上门经济等方向;
除此以外,还包括绿色智能建筑、综合能源服务与智慧社区、智慧园区、智慧楼宇以及城市智能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等领域,都是未来3~5年建设智慧城市的重点方向。
五注意事项
在确定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建设方向以后,在项目谋划过程中,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此类项目一般前期投入较大,单个项目多在5000万甚至1亿元以上,需要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和财政承受能力确定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在项目谋划前期要充分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避免出现资金浪费和项目烂尾情况;
(二)对于中小城市来说,人工智能、数字孪生等前沿高端技术的创新、突破有一定难度,可以通过跟大城市的研发机构和重点企业进行技术合作,将最新的技术成果进行融合推广应用,提升本地区的数字化水平。
(三)在项目谋划过程中要注意“虚”“实”结合,即建设内容要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两方面,例如“地下综合管网+数字化”“城市交通设施+数字化”等类型,切实提高项目的实用性和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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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最新经济形势分析与各项最新政策解析
1.国家最新经济形势分析与最新财政、货币政策解读;
2.中央12万亿化债新政与全国人大批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重点内容解析;
3.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解读;
4.《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解析;
5.地方政府用专项债券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解析;6.国办35号文、47号文、14号文、134号、150号文及国办发52号文、发改办投资1013号文、发改环资13号文等解读。
(二)2025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实操与案例
1.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负面清单管理;
2.政府专项债券正面清单管理(用作资本金范围变化);
3.优化政府专项债券审核和管理机制(支持经济大省自审自发);
4.国有企业使用地方专项债务实务及案例;
5.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偿还渠道分析及案例分享;
6.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做项目资本实操及案例。
(三)超长期国债项目谋划与申报
1.2025年超长期国债最新政策解读;
2.超长期国债概念、申报范围、申报流程及申报报告主要内容;
3.2025年超长期国债投向“两重”“两新”及案例;
4.超长期国债支持项目主要方式及审核重点内容;
5.超长期国债项目申报储备谋划实务;
6.中央预算内资金申报要点及项目谋划思路。
(四)新政策背景下基础设施项目谋划包装及案例
1.政府投资项目和企业投资项目在公益性项目谋划中应用及案例;
2.政府授权本地国企模式及案例;
3.公益性与经营性打捆综合立项有关问题及案例;
4.2025年基础设施项目高质量谋划与储备实务(分级、分类、分期);
5.2025年基础设施项目整体打包谋划实操要点及包装谋划的案例分享。
(五)政府隐性债务与存量债务化解实务及案例分析
1.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现状、分类、规模及隐性债务界定及案例;
2.2025年系列增量政策背景下地方政府债务化解政策的要点、化债模式及方法解析;
3.财政部最新通报八起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典型案例解析;
4.融资平台公司债务重组化债途径、债务置换方式及案例;
5.融资平台公司通过展期、 降低利率化解到期债务的方法及案例;
6.债务重点地区融资平台公司债务化解方式;
7.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监管下政府投融资项目的谋划策略;
8.深化财税制度改革对地方政府债务化解产生哪些影响。
(六)150号文背景下投融资平台转型升级及案例分析
1.150号文件背景下城投公司退出融资平台机制要求;
2.投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升级的总体谋划及各地政策要点分析;
3.投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发展的五种模式分析;
4.投融资平台公司定位及业务转型、投资及管理转型的重点和难点;
5.国资国企改革与国资监管体系搭建;
6.投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发展的案例分析。
(七)PPP新机制与特许经营专题实务解析
1.《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主要条款解析;
2.《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项目规范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24〕1013号)解读;
3.1013号背景下民营企业参与特许经营项目分析及案例;
4.新机制PPP项目回报、补贴机制及实施重点问题的把握;
5.PPP新机制下央企、国企参与特许经营项目分析及案例;
6.2025年通过特许经营模式盘活存量资产的要点;
7.特许经营方案编写大纲、特许经营协议(编制)范本应用与实操。
(八)城市更新业务推进模式及案例
1.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24〕17号)解读;
2.政府主导模式、政企合作模式、市场化模式;
3.城投公司参与城市更新路径及案例;
4.城市更新中土地开发一二级联动及案例;
5.城市更新项目融资方式及案例;
6.城市更新中的财政支持政策与金融政策。
(九)2025年盘活存量资产新政策解析及实务案例
1.中央盘活存量资产的最新政策要点分析和实施细则;
2.发改委1013号文对采用PPP模式盘活存量资产的新政策要点;
3.存量资产盘活的七大方式、步骤及政策要求;
4.通过基础设施REITs方式进行存量资产盘活的实务要点;
5.通过收购兼并、破产重整、资产担保债务融资工具(CB)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案例;
6.盘活存量资产的典型案例分析。
(十)片区综合开发市场化模式及案例
1.“投资人+EPC”方式引进社会投资人模式解析;
2.片区综合开发政企市场化合作模式解析;
3.片区开发“城市基金+社会投资+政府专项债+金融资本”模式探索;
4.片区开发综合性收入回报机制及避免过度依赖土地出让金措施;
5.片区开发项目可融资性谋划包装及案例;
6.平台公司、央企、国企、金融机构参与片区综合开发模式与案例分析;
二、参加对象
1、各级地方政府、发改、财政、金融、国资、教育、科技、环保、住建、交通、水利、农业、文旅、卫健、能源、经开区、园区管委会等政府职能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2、各类平台公司及相关央企、国企、上市公司高管及相关人员;
3、银行、证券、基金、信托、保险等金融机构高管及相关人员;
4、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咨询公司等专业机构负责人。
三、培训方式及师资
届时拟邀请发改、财政、金融及法律等领域业内资深权威专家解读授课,结合典型案例和实例分析、经验交流等方式
四、收费标准及收费账户
培训费3380元/人(含培训、资料、电子课件、场地费及培训期间午餐),参加学员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食宿费用报到当天统一缴纳,往返交通费用自理。参训人员于培训班开班前五天将培训费汇入以下银行账号,并将银行汇款凭证发送电子邮件至946093273@qq.com,以便开具培训费发票。
五、培训时间与地点
2025年3月18日—21日 长沙市(18日全天报到)
2025年4月09日—12日 南京市(09日全天报到)
【课程咨询】王老师【电话】010-67670740